九藏喵窩V5

標題: 掉了手機應對方法 [打印本頁]

作者: 露奇亞    時間: 2011-4-15 18:47
標題: 掉了手機應對方法
掉了手機~~絕對、絕對不要先向電話公司停話,做錯流程差很多

掉了手機

絕對、絕對不要先向電話公司停話,做錯流程差很多



第1: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第2: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 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第3: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第4: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法律規定的 )。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電信法第56條 )

太晚知道這訊息了

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

反正好人很好欺負...

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向系統業者 (中華電信) 停話(業者在 12小時後才停話)。


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業者也沒在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


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並說若我們不繳,他們要呈到警局去......

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

查阿查......



半個月又過了......

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自動扣你的薪水,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頂多,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所撥出的費用,由業者自行吸收(約六千元 )......

http://www.ncc.gov.tw/chinese/la ... 67&is_history=0

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



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停話...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那時哪知道啊),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 (還強調這是常識ㄟ )。


只要找不到兇手......

不繳的話會移送......

還很好心的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第五章  罰則

第五十六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以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製造、變造或輸入電信器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供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電信器材者,亦同。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犯罪之用而持有前項之電信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五十六條之一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侵犯他人通信秘密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電信事業之負責人或其服務人員利用業務上之機會,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犯第一項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轉貼信件,供大伙參考~~


-_-"在網路上看見這篇文章,在下感觸良多。
作者: 熊本山田    時間: 2011-4-15 20:34
  善哉~法律是為了方便管理而立的
如果真的為了和平而設法早就法律統一了
作者: 小惡魔    時間: 2011-4-15 20:42
以前手機不見 想說停話就沒事

都忽略電信業者可能很晚才停話=_=

還以為只要停話了 之後即使真的撥出電信業者也不會向我們索取費用~~

下次真的要小心@@~~

法律真的是只保護懂得人!!!!
果然要多懂一些
不然真的很容易被懂得人呼巄就被騙哩=_=
作者: 薇薇    時間: 2011-4-15 20:44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作者: KING桑    時間: 2011-4-16 02:55
本文章最後由 KING桑 於 2011-4-16 03:03 編輯

  請不要相信 自已沒查證過的消息了.....

網路追追追/手機掉了 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
原文網址: NOWnews【網路追追追】網路追追追/手機掉了 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


簡單來說!!
手機遺失的話 請做以下的步驟


1.先打電話到手機!看有沒有人撿到!要不要還你!

2.沒人接,或是不還你!這時先向電信公司要求停話(至少你之後找回來還能復話)
然後再向當地警方報案!記得要索取報案三聯單!(被盜打的話費就從這裡證明你手機遺失被盜打)


3.不要隨意相信網路謠言了! 特別還是2007年的消息....

4.手機序號IMEI碼要記起來通常附在盒子上!(PS:山寨機不一定會有!或是很多支都用同一碼喔!)


  以上

另外..來點社會的黑暗面..
這種小案件,警方不一定會願意受理..或是想吃案 如果真的碰到很盧不讓你報案的警察伯伯!
你可以上網路警察局詢問反應! 那邊會指派到相關單位去處理(而且是用公文!)
作者: 狐沙    時間: 2011-4-16 03:02
請不要相信 自已沒查證過的消息了.....



簡單來說!!
手機遺失的話 請做以下的步驟

1.先打電 ...
KING桑 發表於 2011-4-16 02:55 AM



    哦哦!!!原來如此!!!

不過為什麼尤其是2007?
作者: KING桑    時間: 2011-4-16 03:08
哦哦!!!原來如此!!!

不過為什麼尤其是2007?
狐沙 發表於 2011-4-16 03:02



因為現在都2011年啦!
很多網路消息 餵一下辜狗,大多能判斷是真是假啦!

再不然就打去手機客服問!(他的亂回答的話 都會有錄音存證請放心!
作者: 狐沙    時間: 2011-4-16 03:24
回復 7# KING桑


    哦哦!!原來如此!!受教訓了!!XD
作者: 高速之星    時間: 2011-4-16 17:01
to KUNG桑
4.手機序號IMEI碼要記起來通常附在盒子上!(PS:山寨機不一定會有!或是很多支都用同一碼喔!)

補充~萬一手機盒子不見了~可以在手機直接按*#06#
這樣手機序號IMEI碼就會出現了唷~不限廠牌的手機都通用
沒盒子的快抄下號碼吧~

作者: 小小狂    時間: 2011-4-16 20:21
之前好像看到有人轉貼手機掉了
然後還被詐騙的騙走錢
因為找電話通訊錄裡面的人傳簡訊說要匯款的樣子
就這樣被騙走~
不過掉東西感覺很差...就是了  

作者: GINSEI    時間: 2011-4-17 13:18
手機遺失就算報案警察也都不大會有積極作為,只能燒香請神佛保佑,或者碰運氣找回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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