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黑白貓 於 2016-5-3 16:08 編輯
嗨~~
各位喵眾午安~
我是黑白貓~~
最近因為重感冒
+繁雜的監考(抓到不少作弊的,通通都以死當論刑)
+大量的報告
一直找不到時間補充上次沒講的
今天要講的是 類推適用 適用 準用
一 . 類推適用
是法律有漏洞時,沒有明文的規範,但發生的情況又很相近,為了填補漏洞,可以援引類似的法條做為適用依據
例如: 訪問買賣,是指未經消費者邀約,廠商自行跑來推銷;但如果今天我想買台冰箱,約了經銷商來我家討論,我原本只想談冰箱的問題,
但經銷商又帶了烤箱.瓦斯爐.虎魈克隆體製造機.微波爐採購目錄來談,結果我買了冰箱與虎魈克隆體製造機,事後發現那製造機買貴了,
隔壁聖燈只賣半價,而且還加贈本尊DNA一組與虎魈黑色夾克.腰間配劍等,
此時我是否可以使用訪問買賣來解除契約?這時法官就會以類推適用就此判決訪問買賣的規定
二 . 適用
直接適用 就是說那個法律本身就是為了規範該個案事實,所事先制定的抽象規範,所以可以直接適用~
三 . 準用
是法律明文規定,在某些情況下可以 準用 其他 法律效果
例如: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條之一規定,本節所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不得先約定限制或免除
這就是將服務透過準用的方式,去準用買賣七日無條件解約的權利
以上舉例經虎魈與聖燈兩位當事人同意,特發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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