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藏喵窩V5

 找回密碼
 成為喵居民
搜索
查看: 2505|回覆: 4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九藏喵大冒險] 大亂鬥太過熱情也是很可怕 遊戲另類心聲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6-5-5 00:21: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夢野昂 於 2016-7-5 20:48 編輯

雖然這禮拜新的喵卡來試試水溫

不過原升4星的小萌好像太過熱情於是....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這傷害....加組合技的傷害基本都是3萬上下 爆傷...快六萬

最後終於將所有武器強到最高級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至於抗性屬性幾乎都捨棄使用
仔細想想屬抗也沒意義  防的在高也是針對一物(另外方面也考量大部分玩家水平) 弄得太過兇感覺也失去挑戰意義 又不是打副本

人家有心專剋你也沒意義 分身連挑戰戰術也都碰過

希望各玩家們也能繼續努力

雖然大亂鬥公平機制完全不懂得改進 一定有一方就像病貓飼的吃招到死 通常待在名次時間過長的必敗設定技能發動本來就是有個發動機率連連吃招太過扯 詪本只是把很多玩家心血 有種被踐踏的感覺 還不少人因為這樣不玩了 棄坑

另外....光方  我是很希望 不要把特殊喵卡的特殊組合技能給偷偷拿掉...  這樣子人家收集這些卡 有什麼意義請別做出拿掉的動作 別把他們當作只是收藏價值  聖誕 海盜 制服  恭喜發財   
如果說是戰示品?人家又看不到

日本是怎麼抓住玩家的心 其實很簡單 他們是替玩家再想 就是真的確實再更新 更新內容是什麼?(活動是必要的但是不是都是永遠循環的老活動是新的!!)(沒什麼活動內容?! 不用刻意出很特別啊 像是遊戲幾周年什麼的活動 出一些好像很兇的怪初次通關後獎勵寶石.泉源.喵豆.碎片.卡包等等反正是光方配的.每周更新重置哪怕玩家不挑戰.雜物內容不是多得是 這遊戲也能設定個爬塔機制了吧 無限的迴廊爬到幾樓些獎勵只要每挑戰就是底層爬到GG 獎勵是必要的不用送的多少 就是看玩家能耐而已 有東西(泉源.碎片)想挑戰的自然會挑戰 對玩家而言也是蠻新鮮的 反正打到某關一定會GG嘛 有個排行也能知到大家的目標直在哪  怕玩家太猛衝太高?!抗性地土屬性變化多的是花招)
但這還不是主要原因  最重要的(新的角色阿)  玩家看到哪不可能不會回鍋看看哪怕玩家不買單

光方也可以開始在多推出新的喵卡 貨能獲取泉源的取得方式或更多活動  大家一定也不希望這些五星卡只能永遠被拿來當裝飾品 也是替所有玩家的心聲反映
2#
發表於 2016-5-5 09:00:54 | 只看該作者
我定義《九藏喵大冒險》仍然處於超初期開發階段。
不錯的日本手遊能做好 也有特別多的前提…比如說贊助商 聯動合作商 還有大量的人力資源和喵幣…… 一開始手遊都是一樣不完善的,在以上的幾個條件下直接影響更新效率…… 喵窩還需要一些時間啦~大家都在很努力的去一步一步解決這些問題……
不過換一個角度考慮這個問題……一開始就能很好的體驗一款遊戲,那對以後的期待感會大打折扣誒??
現在不僅僅想要看這個遊戲變得更好,最重要的是能親眼看到王國在一點一點的建設中繁榮壯大
雖然這麼說……遊戲目前我唯一不太喜歡的地方就是……喵喵在戰鬥中敗北後也變成了一座墓碑 NOOOOO
3#
發表於 2016-5-5 19:49:50 | 只看該作者
想當年這遊戲也陪伴了我不少日子
然而每天看著喵喵們重複一樣的動作
他們不累 我們也看到累了...
一直重複相同的動作 超累的...

乏味的生活 肯定沒喵喜歡

---最後受不了也暫時退坑的夢喵 : 說好的公會呢...
4#
發表於 2016-6-29 08:00:33 | 只看該作者
等很久都沒有更新 熱情已滅
先離開遊戲了
5#
發表於 2016-8-4 10:50:13 | 只看該作者
好可怕.....
我的喵喵會被秒殺......
最多也才2萬血啊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成為喵居民

本版積分規則

手機版聊天室|野狗籠|改名申請|排行榜|DNAXCAT

GMT+8, 2024-11-15 05:20 , Processed in 0.06905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