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黑白貓!
在法院擔任訴訟輔導員,我不是來上課的!是來告訴各位在日常生活中,
處處都與法律息息相關.密不可分,
而在這混亂的時代需要保護自己的武器,
除了拳腳功夫的武,無非就是法律知識的文,
希望能在此分享,讓大家知道如何維護自身權益,但!請不要將此作為攻擊他人的武器
有空,我會定期發表些法律常識與法律知識~
歡迎大家提問與討論,有隱私問題,也可加臉書私聊
若為個案及於能力範圍內 盡力幫助或提供意見^ ^
刑事程序問題 :
一.
1.何謂告訴乃論?
>若沒有告訴人主動向法院檢察署直接提告或主動向警局報案後移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得主動偵辦該纇告訴乃論之犯罪案件;反之,若告訴人對其告訴乃論之犯罪向法院檢察署提出告訴,檢察官就必須依職權偵查該犯罪案件,然後再決定依法起訴或不起訴~
2.哪些是告訴乃論之罪?
>常見的有 : 公然侮辱罪 . 毀謗罪 . 毀損罪 . 普通傷害罪 等
二.
1.何謂非告訴乃論之罪?
>又稱 <公訴罪> ,被害人不論是否告訴,都不會影響刑事訴訟程序的進行,只要檢察官知道有犯罪嫌疑,即得偵查起訴,法院還是會判決;
常見告訴人說要原諒被告,但其實並無撤回告訴之效力,僅能為法官量刑的參考~
2.哪些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例如殺人罪 . 放火罪 . 竊盜罪 . 強盜罪 等,因其侵害法益較重大應予追訴處罰
簡單來說~
公訴 : 是指法院依據檢察官之請求,對於被告有無刑罰權之存在,即刑罰權的範圍之確定程序
自訴 : 是指犯罪之被害人或其特定親屬,在刑事案件中,不經偵查程序,由被害人或特定親屬逕向
該管法院請求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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